新華社北京2月18日電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全文如下。
目錄
前言
第一章規劃背景
第一節發展基礎
第二節機遇挑戰
第三節重大意義
第二章總體要求
第一節指導思想
第二節基本原則
第三節戰略定位
第四節發展目標
第三章空間布局
第一節構建極點帶動、軸帶支撐網絡化空間格局
第二節完善城市群和城鎮發展體系
第三節輻射帶動泛珠三角區域發展
第四章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第一節構建開放型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
第二節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
第三節優化區域創新環境
第五章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第一節構建現代化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第二節優化提升信息基礎設施
第三節建設能源安全保障體系
第四節強化水資源安全保障
第六章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第一節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
第二節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第三節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
第四節大力發展海洋經濟
第七章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第一節打造生態防護屏障
第二節加強環境保護和治理
第三節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模式
第八章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
第一節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
第二節共建人文灣區
第三節構筑休閑灣區
第四節拓展就業創業空間
第五節塑造健康灣區
第六節促進社會保障和社會治理合作
第九章緊密合作共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第一節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
第二節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
第三節攜手擴大對外開放
第十章共建粵港澳合作發展平臺
第一節優化提升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功能
第二節打造廣州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
第三節推進珠海橫琴粵港澳深度合作示范
第四節發展特色合作平臺
第十一章規劃實施
第一節加強組織領導
第二節推動重點工作
第三節防范化解風險
第四節擴大社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