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培育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支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瞄準國際先進標準提高產業發展水平,促進產業優勢互補、緊密協作、聯動發展,培育若干世界級產業集群。
第一節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
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圍繞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完善珠三角制造業創新發展生態體系。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大力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和優化發展,加強產業分工協作,促進產業鏈上下游深度合作,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
優化制造業布局。提升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發展水平,以珠海、佛山為龍頭建設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產業帶,以深圳、東莞為核心在珠江東岸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電子信息等世界級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發揮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創新研發能力強、運營總部密集以及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地產業鏈齊全的優勢,加強大灣區產業對接,提高協作發展水平。支持東莞等市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佛山深入開展制造業轉型升級綜合改革試點。支持香港在優勢領域探索“再工業化”。
加快制造業結構調整。推動制造業智能化發展,以機器人及其關鍵零部件、高速高精加工裝備和智能成套裝備為重點,大力發展智能制造裝備和產品,培育一批具有系統集成能力、智能裝備開發能力和關鍵部件研發生產能力的智能制造骨干企業。支持裝備制造、汽車、石化、家用電器、電子信息等優勢產業做強做精,推動制造業從加工生產環節向研發、設計、品牌、營銷、再制造等環節延伸。加快制造業綠色改造升級,重點推進傳統制造業綠色改造、開發綠色產品,打造綠色供應鏈。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
第二節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依托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的科研資源優勢和高新技術產業基礎,充分發揮國家級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區等高端要素集聚平臺作用,聯合打造一批產業鏈條完善、輻射帶動力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等發展壯大為新支柱產業,在新型顯示、新一代通信技術、5G和移動互聯網、蛋白類等生物醫藥、高端醫學診療設備、基因檢測、現代中藥、智能機器人、3D打印、北斗衛星應用等重點領域培育一批重大產業項目。圍繞信息消費、新型健康技術、海洋工程裝備、高技術服務業、高性能集成電路等重點領域及其關鍵環節,實施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工程。培育壯大新能源、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形成以節能環保技術研發和總部基地為核心的產業集聚帶。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積極發展數字經濟和共享經濟,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社會發展。促進地區間動漫游戲、網絡文化、數字文化裝備、數字藝術展示等數字創意產業合作,推動數字創意在會展、電子商務、醫療衛生、教育服務、旅游休閑等領域應用。
第三節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
建設國際金融樞紐。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臺。支持廣州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區域性私募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產權、大宗商品區域交易中心,提升國際化水平。支持深圳依規發展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為核心的資本市場,加快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臺,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發揮中葡基金總部落戶澳門的優勢,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研究探索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區。
大力發展特色金融產業。支持香港打造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支持廣州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探索與鄰近地區錯位發展,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綠色金融平臺、中葡金融服務平臺。支持深圳建設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推進深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開展科技金融試點,加強金融科技載體建設。支持珠海等市發揮各自優勢,發展特色金融服務業。在符合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創新型跨境機動車保險和跨境醫療保險產品,為跨境保險客戶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賠等服務。
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范圍。大灣區內的銀行機構可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拆借、人民幣即遠期外匯交易業務以及與人民幣相關衍生品業務、理財產品交叉代理銷售業務。大灣區內的企業可按規定跨境發行人民幣債券。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穩步擴大兩地居民投資對方金融產品的渠道。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有序推動大灣區內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跨境交易,不斷豐富投資產品類別和投資渠道,建立資金和產品互通機制。支持香港機構投資者按規定在大灣區募集人民幣資金投資香港資本市場,參與投資境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支持內地與香港、澳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不斷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溝通機制,加強跨境金融機構監管和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合作。完善粵港澳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機制。建立和完善系統性風險預警、防范和化解體系,共同維護金融系統安全。
構建現代服務業體系。聚焦服務業重點領域和發展短板,促進商務服務、流通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發展,健康服務、家庭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和高品質轉變,以航運物流、旅游服務、文化創意、人力資源服務、會議展覽及其他專業服務等為重點,構建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協作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體系。推進粵港澳物流合作發展,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鏈物流,提高供應鏈管理水平,建設國際物流樞紐。支持澳門加快建設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推動粵港澳深化工業設計合作,促進工業設計成果產業化。深化粵港澳文化創意產業合作,有序推進市場開放。充分發揮香港影視人才優勢,推動粵港澳影視合作,加強電影投資合作和人才交流,支持香港成為電影電視博覽樞紐。鞏固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高端會議展覽及采購中心的地位,支持澳門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會議展覽品牌。深化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對港澳服務業開放措施,鼓勵粵港澳共建專業服務機構,促進會計審計、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管理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知識產權、建筑及相關工程等專業服務發展。支持大灣區企業使用香港的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
第四節大力發展海洋經濟
堅持陸海統籌、科學開發,加強粵港澳合作,拓展藍色經濟空間,共同建設現代海洋產業基地。強化海洋觀測、監測、預報和防災減災能力,提升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優化海洋開發空間布局,與海洋功能區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科學統籌海岸帶(含海島地區)、近海海域、深海海域利用。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優化提升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海洋船舶等傳統優勢產業,培育壯大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海水綜合利用等新興產業,集中集約發展臨海石化、能源等產業,加快發展港口物流、濱海旅游、海洋信息服務等海洋服務業,加強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支持香港發揮海洋經濟基礎領域創新研究優勢。在保障珠江河口水域泄洪納潮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澳門科學編制實施海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進一步發展海上旅游、海洋科技、海洋生物等產業。支持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支持粵港澳通過加強金融合作推進海洋經濟發展,探索在境內外發行企業海洋開發債券,鼓勵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海洋綜合開發企業和項目,依托香港高增值海運和金融服務的優勢,發展海上保險、再保險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業。
第七章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建設美麗灣區為引領,著力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使大灣區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
第一節打造生態防護屏障
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強化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加強珠三角周邊山地、丘陵及森林生態系統保護,建設北部連綿山體森林生態屏障。加強海岸線保護與管控,強化岸線資源保護和自然屬性維護,建立健全海岸線動態監測機制。強化近岸海域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推進重要海洋自然保護區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與管理。推進“藍色海灣”整治行動、保護沿海紅樹林,建設沿海生態帶。加強粵港澳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共同改善生態環境系統。加強濕地保護修復,全面保護區域內國際和國家重要濕地,開展濱海濕地跨境聯合保護。
第二節加強環境保護和治理
開展珠江河口區域水資源、水環境及涉水項目管理合作,重點整治珠江東西兩岸污染,規范入河(海)排污口設置,強化陸源污染排放項目、涉水項目和岸線、灘涂管理。加強海洋資源環境保護,更加重視以海定陸,加快建立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和海洋環境實時在線監控系統。實施東江、西江及珠三角河網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保障水功能,區水質達標。加強東江、西江、北江等重要江河水環境保護和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強化深圳河等重污染河流系統治理,推進城市黑臭水體環境綜合整治,貫通珠江三角洲水網,構建全區域綠色生態水網。強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實施更嚴格的清潔航運政策,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減排,統籌防治臭氧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實施珠三角九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加強危險廢物區域協同處理處置能力建設,強化跨境轉移監管,提升固體廢物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水平。開展粵港澳土壤治理修復技術交流與合作,積極推進受污染土壤的治理與修復示范,強化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防控農業面源污染,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建立環境污染“黑名單”制度,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環境保護歷史遺留問題。
第三節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模式
挖掘溫室氣體減排潛力,采取積極措施,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加強低碳發展及節能環保技術的交流合作,進一步推廣清潔生產技術。推進低碳試點示范,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加快低碳技術研發。推動大灣區開展綠色低碳發展評價,力爭碳排放早日達峰,建設綠色發展示范區。推動制造業智能化綠色化發展,采用先進適用節能低碳環保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構建綠色產業體系。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實施國家節水行動,降低能耗、物耗,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生產企業切實落實廢棄產品回收責任。培育發展新興服務業態,加快節能環保與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的融合。廣泛開展綠色生活行動,推動居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轉變。加強城市綠道、森林濕地步道等公共慢行系統建設,鼓勵低碳出行。推廣碳普惠制試點經驗,推動粵港澳碳標簽互認機制研究與應用示范。